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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臺海網(微博)3月25日訊 據臺灣《聯合報》報道,大陸籍陳姓女子2002年與臺北陳姓男子結婚,卻在2004年冒用同鄉女子陳芳身份嫁給高雄洪姓男子,與洪共同生活近10年。去年陳芳要求再給付10萬人民幣否則將檢舉她,陳女不願再付錢,特地返回大陸打官司取得與陳男離婚證明,再以真實身份與洪男結婚,但遭臺灣移民官識破。
  現年46歲來自福建的陳女,一人飾兩角嫁給兩名臺灣男子。臺灣“移民署”高雄第一專勤隊說,陳女12年前嫁給臺北陳姓男子後不告而別,到高雄小港小吃店打工,與49歲的洪姓男子日久生情,但一年多後警方查獲她違法打工,交由“移民署”遣返。
  陳女難耐思念,2004年借用同鄉陳芳身份再次到臺灣與洪男結婚,當時還宴客40桌,並辦理結婚登記。近年來,陳女支付10萬多元人民幣以求封口,但陳芳仍不滿足,去年中要求再給付10萬元,否則要檢舉她重婚及假名結婚。
  洪姓男子與陳女不堪其擾,且因陳已逾“兩年不得來台”限期,兩人因而決定去年7月先離婚,隨後陳女返回大陸,9月向福建焦城人民法院申告,她與臺北陳男無實質婚姻關係,片面訴請離婚獲准,10月洪與恢複原姓名的陳女在當地辦理結婚登記。
  臺灣“移民署”第一專勤隊隊長王天順說,本月18日洪、陳為在台婚姻登記到隊面談,移民官調閱資料赫然發現跟洪離婚、結婚的陳姓女子相貌幾乎一模一樣,盤問後,洪男終於全盤托出,近日彙整資料後,陳女還是要遣返大陸。責任編輯:蘭文  (原標題:大陸女子冒名赴台結婚真名再婚被識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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