曹士良與雇工喝醉酒後發生爭執,持刀將對方殺死後睡著,醒來看見妻子回家,持刀逼迫妻子頂罪。經警方反覆訊問,曹士良才承認是自己行凶。記者昨天獲悉,市二中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曹士良無期徒刑。
  京華時報記者裴曉蘭
  >>供述
  倒酒引發爭執動刀
  現年43歲的曹士良是河南省人,案發前在房山區承包了一塊土地,雇用64歲的張某幹活。
  曹士良說,2013年4月5日,他獨自在暫住地喝酒,因為欠張某1700元工錢,他就給張某打電話讓去拿錢。當天中午12時許,張某騎著自行車趕到,兩人在外屋喝白酒,喝到下午4時許,因倒酒的問題發生爭執,雙方互罵並打了起來,他隨後從褲兜里掏出隨身帶的刀揮向張某的脖子,之後感覺張某好像要踹自己,又向張某雙腳扎了幾刀。
  “當時我很困就睡著了,醒來後發現身邊躺著一人,也不知道怎麼回事,還以為是我媳婦殺了人。”曹士良說。
  >>案情
  逼著妻子承認殺人
  當天下午5時許,曹士良的妻子田女士下班回家。
  田女士說,她看到曹士良站不穩,一看就喝酒了。她走進客廳,看見地上躺著一個人,頭部附近有大量的血,她看出是張某,但曹士良說不是,還說張某回家了。她想撥電話報警,曹士良不讓,說是別人陷害,還說這事和她有關。田女士說,當時她否認,曹士良就將她按倒在床上,掐她脖子威脅她承認,還用刀劃傷了她的臉。因害怕被掐死,田女士謊稱是她找“道上”的人殺的。曹士良隨後讓妻子寫了字據才將她放過。
  當晚9點多,曹士良用手機報警,稱下午和張某在家中飲酒時,從外面進來幾個人將張某打死了。民警趕到現場後認為曹士良行為舉止反常,有重大作案嫌疑。
  >>判決
  積極賠償從輕處罰
  2013年4月6日11時許,警方將曹士良傳喚到案接受訊問,他起初堅稱是他人作案,直到次日4時才承認是自己行凶。
  曹士良說,他可能是一時衝動扎死了張某。事發後,他就一個想法,“這事不是我乾的”,他也不知道為什麼會這樣想。他解釋不清為什麼要逼迫妻子承認殺人。清醒後他漸漸回憶起案發經過,但還不相信是自己乾的,“也怕蹲監獄,所以沒說實話。”
  案件審理期間,曹士良及親友賠償給張某親屬共計12萬元,使曹士良獲得諒解。
  市二中院認為,曹士良的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,鑒於其能夠如實供述所犯主要罪行,積極賠償並取得被害人家屬諒解,對其從輕處罰,判處無期徒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。  (原標題:醉漢行凶逼妻子頂罪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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