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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法制網北京7月2日訊 記者胡建輝 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稽查局近日召開會議,對全國18個發佈嚴重違法醫療器械廣告的企業進行行政告誡,並宣佈撤銷其廣告批准文號。
  醫療器械“五整治”專項行動期間,總局在次數較高的違法廣告中,篩選出了違法情節嚴重的20個醫療器械產品,涉及18家企業。這20個醫療器械產品的違法廣告被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查處後,企業仍繼續發佈嚴重違法醫療器械廣告,性質極其惡劣。
  對此,總局稽查局決定對18發佈嚴重違法廣告的企業進行行政告誡,責令企業立即停止發佈違法醫療器械廣告,並宣佈撤銷其廣告批准文號。
  總局將加大對上述醫療器械違法廣告的跟蹤監測,一經發現其發佈的醫療器械廣告仍存在嚴重違法行為,將在全國範圍內對該產品採取暫停銷售限期整改措施。對涉及刑事犯罪的,總局將依法移交公安機關立案查處。
  被告誡的18家企業是,哈爾濱市吉大醫療器械廠、四川省迪威藥業有限責任公司、阜陽市益泰藥械有限公司、河南凌雲醫葯科技有限公司、應城市永興膏業有限責任公司、安徽省阜陽市瑞康藥業有限公司、貴州安平民族製藥有限公司、四川默森藥業有限公司、七台河市康鑫醫療器械廠、哈爾濱康盟醫療器械有限公司、湖南佳信佰生物技術有限公司、武漢李濟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、鎮平人仁醫葯科技有限公司、鄭州華盛醫療電器有限責任公司、山西聖彼德醫療器械科技有限公司、山東孟氏拔罐研究所有限公司、合肥潤德醫葯科技有限公司、深圳市鑫華創貿易發展有限公司。  (原標題:20個醫械違法廣告被查處後仍繼續發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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